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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花快递过节只送高价花 被指设最低消费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07-3-5 1:14:41 点击:


  被指设最低消费,律师认为网站应明示

    “这不是趁火打劫吗!”原打算送花给女友的小辛发现,不少鲜花速递公司在2月4日当天只派送价格昂贵的礼品花束,想买百元以下的平价鲜花求购无门。

    比普通花贵几百

    记者在全国最大的鲜花速递网站莎啦啦鲜花礼品网上看到,“恋情”分类下共有66款价格在九十几元至3799元不等的各式花束。而在近期推出的专题页面中,只有十几款玫瑰花束可供选择,价格则在300多元至500多元之间。

    “对不起,我们4日当天只送专题页面的花。”当记者提出希望定购“恋情”分类下的一款名为“香奈儿”的花束时,却得到了莎啦啦客服人员这样的答复。“香奈儿”花束由6枝红玫瑰和木厄子叶、满天星、芒叶组成,售价94元;而专题页面中最便宜的“因为爱”花束则由2枝白色香水百合、9枝红玫瑰和满天星组成,售价则高达344元。

    商家自称是行规

    非专题页面花束在4日当天不予配送,无疑是给节日期间的鲜花配送设置了最低消费。对于鲜花快递网站这种“嫌贫爱富”的做法,客服人员仅表示这是公司规定,并拒绝对此做出解释。

   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迷你鲜花礼品网等多家网站中。迷你鲜花礼品网的工作人员解释道:“因为只有专题页面的鲜花价格是按照当天的价格设定的。”同时,该工作人员还表示,由于2月4日的鲜花快递量较大,只提供指定高价花束的速递服务是很多鲜花速递行业的行规。

    专家说法

    网上不明示

    涉嫌虚假宣传

   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,在特殊的时段采取特殊的经营形式,网站拥有自主经营权,关键是要对消费者进行明示。“鲜花速递网站上应明确标明节日期间供应的花束类型,否则商家就涉嫌虚假宣传和隐瞒事实。”

    邱宝昌指出,虽然说商家拥有自主经营权,从法律角度来讲并不违法;但对于这种利用节日“囤积居奇”的行业潜规则,相关行业协会应予以进一步规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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